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文渊大口喘息着,却像是只吸进了虚无。他仿佛被困在一间漆黑的屋子里,黑暗浓稠得几乎能触碰到指尖。无论他如何睁大双眼,眼前依旧是一片混沌。更可怕的是,这里静得可怕,连自己的心跳都听不见,寂静压得他毛骨悚然。
他奋力一跃,身子竟轻飘飘地浮了起来。忽然,他的视野清晰了——他看见一片荒凉的田野,一座孤坟突兀地立在那里。而他,似乎就是从那里跳出来的。
是了,他死了,他被埋在这里。那么说现在他回到了前世,不,严格来说,自己并非重返人间,而是魂魄溯回了前世的躯壳。
他想看看自己的灵魂是什么模样,可低头时,却只看到一片模糊的虚影。阳光如炽烈的钢针穿透虚幻的身体,每一缕光线都带来灼痛般的不适。他本能地想要躲避,于是又钻回了那座坟里。
黑暗再次温柔地包裹了他,那被阳光灼烧的刺痛感消失了,他这才觉得……好受了一些。
文渊觉得自己现在是躲在一个黑暗逼仄的空间里。因为就文渊的灵魂前世的认识里,死后应该是被焚烧的。然后骨灰放到一个小盒子里,再被埋入土中,往往空间不会很大,所以他现在感觉到的是逼仄黑暗。
他发现自己仍能思考,只是这具灵魂似乎剥离了所有情绪,无悲无喜,无牵无挂,甚至连一丝束缚都不复存在。
试探着,他向外探出头。太阳已经沉落,夜色漫了上来。他再次跃出坟茔,夜风裹挟着麦草的清香拂过虚幻的身躯。他像个久困牢狱的囚徒重获自由,围着坟茔不住盘旋。然而欢愉转瞬即逝。他发觉自己竟绕着坟冢不停打转。这时他才意识到,自己似乎无法离这座坟太远——某种无形的力量,像一根看不见的锁链,总会在某个临界点将他拽回。
几次尝试后,他颓然坐在坟头,自嘲般想着: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孤魂野鬼?
他抬头望向远方,不觉笑了:远处连绵的麦浪随风起伏,隐约勾勒出儿时熟悉的轮廓 —— 这不正是村子东头的那块麦地?记忆如潮水般涌来:年少时,为浇灌麦田,他曾在此熬过漫漫长夜。那时的他,每听到风吹草动便脊背发凉,总觉身后有人窥视,回首却只有无尽黑暗;望着远处影影绰绰的坟茔,更是胆战心惊,生怕会有鬼魅突然窜出。可如今,自己竟成了曾经最惧怕的存在,命运的戏谑,莫过于此。
文渊下意识低头望向自己本该存在躯体的位置,瞳孔骤然紧缩 —— 那里空无一物,唯有月光穿透而过,在坟茔的青苔上投下完整的月影。他虚握的手掌开合数次,却连空气的阻力都感受不到,喉咙里溢出一声干涩的笑:“我如今... 究竟算个什么东西?
回应他的唯有夜风掠过麦浪的呜咽,荒草沙沙作响,像是千万个声音在窃窃私语,却无人能给出答案。他悬浮在半空中,望着自己自认为身体的部位。良久,他终于得出结论:此刻的自己,不过是一团无形的能量体,肉眼不可见,唯有特殊仪器方能观测。这团能量正在缓慢消散,待到能量耗尽之时,恐怕就是魂飞魄散之际。
他忽然想到,或许阳光能加速这个消散的过程。等旭日东升时,他要验证一下这个猜想。
夜风掠过麦田,沙沙作响,如低语,如叹息。月光倾泻而下,在坟前铺开一片冷冽的银霜。文渊静坐坟头,百无聊赖,口中低声吟诵着陶渊明的《拟挽歌辞三首》。
“有生必有死,早终非命促……”
他的声音很轻,几乎融进了风声里。诗句一字一句地流淌,仿佛在替这具无悲无喜的魂灵诉说它早已遗忘的尘世悲欢。
“昨暮同为人,今旦在鬼录……”
月光照在他半透明的魂体上,映不出影子。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虚无的手掌,又抬头望向远处起伏的麦浪,忽然觉得有些可笑——生前读这首诗,只觉得超脱;如今死了再念,反倒品出几分不甘。
念及 “娇儿索父啼,良友抚我哭” 时,他恍惚看见记忆里幼子挥舞的小手,还有挚友举杯相邀的笑靥。可如今得失皆成空,是非尽作土,唯有这千年不变的月光,见证着世间荣枯。
林乐只是nk大学里平凡无奇的一个女生。带着厚重的黑框眼镜,每天都梳着同一马尾头,穿着宽松的衣服裤子,还有些偏胖,也不怎么合群社交。喜欢打游戏,喜欢看小说,喜欢看剧。不管怎么看,都只是毫不上进的咸鱼一个。有一天,林乐总感觉有哪里不对。对周围的情况感觉也不太敏锐。自己的杯子是不是稍微挪了位置,水怎么感觉少了?——她今天可是心血来潮地装到了刻度线的位置。刚才还没来得及扔的纸巾哪里去了?难道风吹走了?——周围的地板也都找了一圈,也没见到啊。挂在学校泳池公共区还没干的浴巾,怎么感觉也变整齐了?——难道打扫的阿姨还负责这个?身边,也因为各种机缘巧合多了不少要跟自己做朋友的男生。作为沉迷各种各样游戏的她来说,这样当然很好,随时随地都能有人陪她玩游戏。偶然的真心话大冒险,对着朋友们无比自信的她选择了大冒险。“k牌跟q牌接吻。”鬼牌的人如是说。好吧,也许是她不懂现在的大学?不过反正在座的都是帅哥,接个吻她也不吃亏。但是……为什么对方伸舌头了?为什么她总感觉哪里不对?...
这是一段平淡且没有豪情壮志的岁月,记述着在寂寞中反思并且时常碎碎念的平凡心绪。......
天下风云出我辈,一入江湖岁月催。\n皇图霸业谈笑中,不胜人间一场醉。\n意外穿越到异世的陈胜,成为了一名瞎眼少年。\n本以为这辈子就靠拉二胡卖唱混个温饱,蹉跎十年,却意外摸索出了金手指的使用方法。\n只要打败睡梦中出现的刀客,让他心服口服,就能继承武道经验和体质。\n从此,陈胜便开启了行走江湖,快意恩仇的日子。\n是恶,是善,皆在一念之间,只求念头通达。\n为了复仇,他可以灭仇人满门,连小孩子都不放过。\n为了报答,他可以提刀为萍水相逢之人斩尽威胁。\n为了承诺,他可以独自一人面对千军万马,即使身受重伤。\n他见过好人变坏人,也见过坏人洗心革面。\n皇朝倾覆,外族入侵,群雄割据,超凡林立。\n在这烽烟四起的大地,唯有绝强的实力,才能让人逍遥地活下去。...
我的伴生兽都能骑白虎,而我只能骑一头驴。美女把我当兄弟,兄弟都是来搞笑的。命运是什么?枷锁吗?挣脱了又能如何?你还是逃脱不了命运,只是换了一个枷锁而已?有轮回吗?时间和空间真的存在吗?当你走到了顶点,你就会发现,什么都不是你想的那样。......
女娲补天所炼的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五彩石并未用尽,剩下最后一块被遗于汤谷,而后被一铸器师-“子君”炼制成为五行鼎。子君死后,五行鼎便遗落于世俗之中。而相传凡持鼎者,便可持天下。如今,五行鼎再次现世,却藏在了少年的身体里…而这位少年-“乌凡”身负“重担”,又会有怎样的命运呢?本作品属于游记类的玄......幻大作,不是主角无敌到底的爽文,阅读请仔细品味。世界比较复杂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血肉,节奏可能比较舒缓,但是仔细看下去会很舒服…以上。【展开】【收起】...
农家乐老板陈辰穿进了一本年代文里,成了书中厂子里阻碍男女主发展的绊脚石,最后落得个凄惨下场。 陈辰:“实不相瞒,我就喜欢农村。” 进厂什么的,那太不适合他定位。 所以,咱们来卖辣椒吧! *1v1,SC,HE. *有金手指 *一定程度上架空,不敢趟雷 *不黑原书男女主 *主事业线,种田基调,有家里长短,略慢热,主要就是讲述主角怎么带领全家人过上好日子,主角不是暗夜王者,更不在商场大杀四方,这不是主角个人秀,大爽文爱好者不必勉强自己来看这篇文; *饭要一口一口吃,路要一步一步走 *想到再补...